第13章 一念成魔(二)-《风情不摇晃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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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终究不忍心,回到屋子里给她倒水。

    却发现床上的人已经睡熟。

    安愿这一次是真的累了,即便睡下之前还挣扎着想要做一丝防备。荆复洲伸手抚上她的眉心,把那里的褶皱慢慢抚平,走廊里有女人说话的声音,他忽然觉得疲惫。

    如果最开始,他不是荆复洲,而是以前那个干净单纯的荆檀。如果没有鼓楼,没有梦死,他也许会在某个最平常不过的地方遇见她,那时候困扰他们的也许会是年龄差,会是所有情侣之间鸡『毛』蒜皮的小事,却唯独不是爱。

    这个黄昏,安愿将他从来没有思考过的严肃问题推到了他的面前。

    你要给一个人完整的爱吗?没有戒备没有猜忌,没有利益没有算计。你要像所有深爱的人那样,将自己一颗心拱手奉上,从此甜蜜困苦都被人左右。你要不留退路,一刻便是一生。从此你们便是世界上最为普通的痴男怨女,围城内外,爱得至死方休。

    你敢吗。

    荆复洲在床边坐下,低头看着熟睡中的女人。她的手枕在脸下面,发丝散『乱』的挡住了半张脸。即便是睡着的时候,那眉『毛』也微微皱着,他伸手在她眉心按了按,她不舒服的嘤咛一声,在他指腹上磨蹭了几下。

    他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浅笑。

    地板上丢着她的帆布包,荆复洲弯腰把它捡起来打算放去桌上,低头却看到掉在地上的书。是一本乐理基础,翻得有些旧了,大概时常被她揣在包里带到各个地方。

    捧着那本书,荆复洲忽然好奇,安愿的字是什么样子。人说见字如面,他想看看她这样油盐不进的『性』子,写字会是什么样。翻开书,扉页上干干净净连一个名字都没有,他捻起书页一口气的翻下去,寂静的屋子里传来书页相触时细微的响声。

    猛然的,他的动作停下,看到某一页上的一行小字。

    那是在图书馆,被许骏问到有什么秘密时,安愿随手写下的。当时她只想让许骏知难而退,她没能力去爱任何人,她的人生自程祈离开以后,信仰就成了恨。

    可那排小字却写得极其认真,仿佛真心实意,是少女心事的含苞待放。

    ——我喜欢那个,听我唱梅艳芳的男人。

    喜欢。这个词对于荆复洲来说,就像小时候背过的歌谣一样太过遥远。成年人不说喜欢,喜欢这个词太空泛,还不如一场翻云覆雨来得实在而确切。他经历的女人也没有跟他说过喜欢,喜欢这个字后面总是跟着那么多的花样,喜欢他的房子,喜欢他的票子,甚至是喜欢他的技术,却唯独,不是喜欢他这个人。

    偏过头,昏黄的灯光里,安愿睡得依旧香甜。

    陵川从来没有下过雪,即便是在深冬。夜晚的空气开始变得沉闷,兰晓坐在餐厅里吃饭,望向外面的天空。

    大雨将至未至,空气里仿佛绷紧了一根弦。荆复洲走下楼时还是那件黑『色』衬衫,兰晓的眼神在他袖口的褶皱上微微停留,又慢慢移开。

    他有事后洗澡的习惯,这么看来,他没有碰安愿。

    手里的牛排被切成了碎块,却一个都没往自己嘴里送。兰晓看见餐刀上映出来的自己,那样年轻的脸,不用多少化妆品也能打扮出的靓丽。她的本钱都在这里,她连一张底牌都没有,就将自己尽数交付。

    脚步声走近了,兰晓的叉子才落在牛排上,送了一块到嘴里。荆复洲就是在这时走到对面坐下的,兰晓眨眨眼,刚刚那种阴郁被满眼的茫然单纯所取代。

    “怎么在这吃饭?”荆复洲点燃根烟送到嘴边,略微皱眉看她。鼓楼里的女人彼此之间没有什么感情,所以一般会自己在房间里吃饭,避免碰面。兰晓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,烟味冲进她的鼻腔让她嘴里的牛排有些索然无味:“我看这里一直都没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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