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9章 结局。-《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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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陆明光现在是科研室最年轻的研究员,然而却被评为是最富有有创造力和想象力的。

    在这三年里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和研究中去,有林菀的启迪,他的成绩突飞猛进。

    有他的加入,整个实验室的人都觉得自己的灵感跟着被他启发和拔高,不愧是灵感推动者的儿子。

    灵感推动者是大家私下里给林菀起的绰号,并且从医疗圈被引入到了科研圈,因为她的很多观点都能给人连绵不绝的启发。其实在林菀平静的生活外面,在她不知道的领域里,她已经赫赫有名,被很多人提及。

    陆明光的归乡,轰动一时,地区革委会的文化主任亲自带人下来参观五柳镇医院,更不用说县革委会的诸位干部们。

    尤其陆明光给大家演示新型微机的安装以及操作方式,吸引了无数人来来回回地参观,这让他们叹为观止,实在是太神奇了!

    对于乡下人,大家都用牛耕地,突然来了农用机械他们就觉得不可思议。大家都用煤油灯,通了电灯喇叭收音机,他们也大呼神奇。

    现在么,箱子大的个东西,居然就能做那么多事情。

    实际他们也不知道能做什么,但是看着就很神秘很厉害呢。

    这医院里的东西,哪一样不神秘不厉害?根本不是他们能理解的啊。

    所以,大家热闹好几天,都是为了看光景的,主要是看首都回来的陆明光和陆明良哥俩。

    这哥俩现在可了不得呢,两个人先去了首都大学读书,去年恢复高考又参加了考试,然后正式被录取。

    因为他们已经学过,所以录取以后照旧在原来班级学习,不需要重新从大一开始学。

    社员们对这个也不是很了解,说到底他们就是看漂亮少年的!

    陆明良人高腿长,热爱运动,做得一手好菜,加上容貌英俊,气质阳光向上,整个人开朗又热烈,深受妈妈姐姐们的欢迎。

    而陆明光,瘦高挺拔的个子,清俊白净的脸蛋,还有因为青春期不爱说话自带的高冷孤傲,都让他如钻石般闪耀夺目,无数女孩子没病也特意跑镇医院来看他。

    可他无动于衷,她们炽热的目光和叽叽喳喳的声音,只会让他觉得她们那么无聊吗?没病还要跑来医院浪费大家的时间?要么就是脑子有病?可这不是精神病院,对这个病症没有帮助。

    这日晌午,他从医院实验室出来,正好看到陆明良抱着一堆东西过来。

    陆明良:“弟,快接过去!”

    陆明光瞥了一眼,“什么东西?”手帕、香袋、鞋子、手套、书本、石头……

    陆明良笑道:“还不是你啊,都是给你的啊!你的追求者!”

    陆明光眼角抽了一下,“你没告诉她们,我只有十四岁?”

    我特么还是个孩子!

    陆明良把东西往墙根的凳子上一堆,因为太多呼啦啦掉了一半,他擦了擦汗,“你读了大学,个子比大人还高,表情比老爷爷还严肃,在她们眼里你起码24了。”

    他胳膊搭住陆明光的肩膀,“走吧,咱们打篮球去,我找够人了。”

    陆明光:“他们不是在办回城吗?”

    陆明良:“也不是全部,其实很多人还是选择留下来。咱们这里多好啊,山好水好人好,吃得也不差。他们回城都是新人,要是没关系工作也不好安排,很麻烦呢。”

    去年高考,大部分知青都参加了考试,没参加的有些也心思活跃,开始张罗着回城。今年春节回来,就有人跑关系把户口办回去,回城安排工作。

    当然,也有不少人愿意留在五柳镇,因为这里工厂规模越来越大,需要有文化的工人也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而且这里工作环境比较清爽,不会像有些工厂那样整天搞这个运动那个批判,要么就有人搞霸凌、穿小鞋或者要巴结谁。在这里,你只需要做好自己的工作,出了问题也是具体到负责人,不管是车间主任、组长还是工人,一律承担责任。

    除了不是城里,这里吃的也不错,环境又好,人际关系简单,不善于交际的知青都选择留下来。

    陆明光:“不出几年,咱们这里也会变成得和城市一样热闹。”只要交通发达,有吸引人们的东西在,就没有冷清的地方。

    陆明良对这些不怎么关心,“走啦,打球去了。”

    陆明光:“不打,我娘呢?”

    陆明良:“三婶在给几个知青办理回城手续呢。有几个在这里做的不错,成绩也可以,三婶说给他们写推荐信,这样他们回城以后就好安排工作。其实要我说,在这里做的好好的,回去干嘛啊。”

    “哥你去打球吧,我过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陆明光自己去找林菀。

    林菀在医院办公室,被一群人围着,甚至还有不是医院的知青,只是在工厂干活儿的也来找她给推荐信签字。

    陆明光看了一会儿,大步走过去,拍了拍几个挤在那里的男知青,“让一让。”

    挤得这么紧,密不透风的,他担心给林菀闷着。

    见他过来,知青们赶紧让让,纷纷跟他打招呼。

    “明光可是首都大学毕业的,真厉害啊!”

    “所以还是城里好吧!”

    林大夫有关系,可以把儿子送出去,他们没关系,如果在乡下呆着,那么以后孩子也只能是乡下人了,所以他们一定要回城的。

    大家基本都退开,还有三四个男人赖在林菀桌前一个劲地催她。

    林菀正在给一个女知青写推荐信,女知青的恋人在外地等了她七年,现在终于能回城,她想回去结婚。

    林菀瞥了一眼一直在催的那俩男人,微微蹙眉,“俞国建?你也要回城?”

    俞国建、邵毅翰以及江映月、李金玲、王芳芳等人,是第一批来到五柳大队的知青。这么些年,他们有的人活动关系回城了,有的人耐不住寂寞就在这里结婚了,结婚对象有知青也有当地社员。

    俞国建娶了村里一个俊俏闺女,如今已经有一儿一女。

    这会儿他说要回城,那闺女和孩子怎么办?

    去年他说要考大学,全家供他脱产复习读书,结果他没考上,还是得在镇药厂干活儿。

    现在瞅着政策放松,他竟然想拍拍屁股走人了。

    哪里有这样的好事儿?

    俞国建理直气壮:“对啊,我也是城市下乡的知青,当然能回城!”

    林菀:“那你媳妇儿孩子怎么办?”

    俞国建一秒钟都不犹豫,“不是我的错,我有什么办法?我想带他们回城,是政策不允许啊?”

    本来就是因为城市压力太大让知青下乡的,现在让他们回城也是顶着巨大的压力。因为城里住房、口粮不足,尤其是工作岗位,根本不足以安排这么多知青。他们这些回去的知青,有三四成是找不到工作的。

    林菀:“你这个问题我这里管不了,你去找大队革委会吧。”结了婚的,老婆孩子带不走,大队估计不会轻易放人。

    俞国建急了,“咋滴,咋滴就不给我写?你给别人都写了干嘛不给我写?”他本身知道大队不放人,所以才混过来找林菀签字。他们都知道,只要林菀同意,革委会就会卖她的面子也同意。

    林菀懒得理睬他。现在有些工作根本不需要她做,她之所以会给医院的知青写,也不过是看在同事一场的份儿上,愿意帮帮他们。

    而且除了个别她在意的人,其他基本都是别人写好,拿过来她签字即可。

    这个俞国建居然还支使上她了,真是脸大。

    林菀的一个秘书喊道:“时候不早了,大家先回去,等我们安排时间再来啊。”

    俞国建怒了:“别搪塞了,不过是怕我们走了药厂没人干活儿而已。”

    那秘书皱眉,气道:“不要胡说八道了,药厂都是社员们工作,知青才几个啊?你赶紧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不走,我凭什么走?她给别人签名不给我签名,就是故意针对我,打击报复,小心眼!”

    俞国建气急败坏起来,他不敢动林菀,拉扯推搡那秘书,嘴里却指桑骂槐地针对林菀。

    装什么啊,谁不知道她是什么人?当初被男人逃婚,学都没上,结果还混上医院院长了。

    医院顾忌脸面,他这样骂骂,也许林菀为了息事宁人,就给他放行了呢?

    他正喊得起劲,被人拍了拍肩膀,他下意识地往后看,“谁――啊!”

    重重的一拳落在他脸上,打得他脑袋猛得转回去,疼得他捂着脸就嚎起来,“打……打人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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